萍府办字〔2017〕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精神,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市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萍乡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新民 市财政局局长
刘 琼 市地税局局长
李 秋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文友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胡安萍 市司法局调研员
刘志东 市水务局党委委员
王元鹏 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杨维建 市发改委副主任
袁晓兵 市卫计委副主任
李芳清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林 鹰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勇 市地税局副局长
胡文政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地税局,刘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鹰、王勇、胡文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税开征日常工作。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