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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7-11-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萍府办字〔2017〕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萍府办字〔2017〕143号)精神,现决定建立全市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快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拆除或关停,及时通报拆除进展情况;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制定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拆除奖励办法,并依据奖励办法进行评分,向市政府报告奖励结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召 集 人:卢江萍  市政府办副主任

  副召集人:文利华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成  员:欧阳建春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彭斯瑶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赖 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曾志华  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张之龙  市环保局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刘 艳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肖 毅  市水务局水资源科科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做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科室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络沟通,承办具体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并由所在单位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提出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建议、意见;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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